一、大學以上獸醫相關科系畢業並領有獸醫師證書。二、須有耐心、積極、負責態度及良好溝通能力,具有水產動物相關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若無相關經驗亦可。三、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四、具備小客車駕駛執照。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 一、負責協助水產動物疾病診療、水質檢驗相關工作、辦理每年2場水產動物疾病防治及正確用藥相關講習會並輔導養殖戶正確用藥觀念。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工作起迄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僱用期滿本處得視工作表現及本處業務或預算籌編情形決定次年是否續僱(一年一僱) 報名網址如下: 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D.aspx?id={ce438157568946828f971a8c1c005712x44577}&nsub=k0A410